欢迎您使用“特治汽车共享智能汽车”服务!

本《特治共享汽车用户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系由用户(以下称“用户”)与特治(深圳)智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特治汽车”或“特治汽车”)之间就“特治共享汽车”租赁服务(以下称“本服务”)而签订。

一、基础约定

1.在用户注册成为“特治共享汽车”APP软件(以下称“本软件”)会员并接受本协议项下服务之前,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特别提示”条款(若有)、限制或免除责任条款、隐私保护、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包括管辖条款),该类条款将以加粗加黑和/或加下划线等显示形式提示用户注意,请务必重点查阅。

2.若用户不同意本协议,则请立即停止注册/登录;若用户在“特治共享汽车”完成注册/登录,即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成为“特治共享汽车”的用户,本协议将在用户和特治汽车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用户对本协议有任何的疑问、投诉、意见和建议,欢迎用户通过本协议所附联系方式与特治汽车沟通反馈,特治汽车十分乐意为用户解答。

3.协议范围:考虑到互联网服务的不确定性以及产品频繁迭代更新,为了更全面的界定用户与特治汽车之间的权利义务,本协议包括特治汽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协议制定的其他政策、规则、公告声明等,如内容发生不一致或有矛盾,以专门适用于某个业务场景的协议条款为准。

4.服务范围:特治汽车可能通过不断丰富的功能界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软件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移动应用程序(即APP)、PC端网站、小程序以及其他形式。具体以特治汽车实时发布的服务功能界面范围为准。

5.修改与更新:特治汽车有权根据需要随时修订或更新本协议,修订或更新后的协议和文件一经公布即取代原来的协议并自动生效。本协议修订或更新后,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即视为用户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修订或更新后的协议,如用户不接受的,则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及服务。

二、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前提

1.年龄及身体健康条件限制:用户向特治汽车保证用户在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时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且持有当前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了驾驶机动车辆所必要的身体健康条件。如果用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用户不能且不应使用本软件及服务。

2.终端装置:特治汽车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和系统开发了不同的软件版本,用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用户可能需要定期更新以保证本软件和终端装置及系统的适配,且用户不得将本软件安装在未经特治汽车明示许可的其他终端设备上。由于用户未正确安装合适的软件版本所带来的风险及损失,特治汽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软件更新:为了保证本软件及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之一致性,特治汽车有权不经向用户特别通知而对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限制甚至终止。

4.本软件许可范围:本软件授予用户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除本协议另有声明外)的许可,以供用户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用户不可以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及本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更改、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未经授权反向工程本软件程序的全部或部分等。

三、账户安全

1.用户在使用本软件及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特治共享汽车”账号。“特治汽车”账号应当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即用户同意在注册时特治汽车将用户的手机号码及设备识别码等信息用于注册),特治汽车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或产品需要对账号注册的方式进行变更,而无需事先通知用户。

2.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及账户密码的安全,用户需要对注册账户以及密码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账户及密码信息。当在用户怀疑他人在使用自己账号及密码时,应立即联系特治汽车,否则后果自负。

3.用户如果长期不登录帐号、在多台终端设备上同时使用、显示、运行同一帐号或涉嫌违反特治汽车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特治汽车有权回收该帐号,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4.在用户注册账号成功后即为本软件及服务的用户,用户需通过身份验证才能使用特治共享汽车。特治汽车根据用户提交的身份信息来最终决定用户是否能通过身份验证。

5.用户进行身份验证时,必须填写准确、真实、有效的相关个人资料,按照指引上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当前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资料,如所提供资料与用户本人不符,特治汽车将有权终止用户使用本软件及服务。若用户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平台方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则平台方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的注册会员身份,并拒绝用户在当前或将来以任何形式使用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

6.用户帐号的所有权属于特治汽车,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账号的使用权,且由于验证后账号直接关联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因此该账号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用户如存在前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用户和实际用车人共同承担,与特治汽车无关。

7.用户账户管理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用户的前台昵称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特治汽车正常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否则特治汽车有权制止用户继续使用该账号、昵称等;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账号,一个用户账号仅能使用同一自然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进行身份验证。若发现反复使用全同或半同资料反复注册用户情况,此驾驶证和身份证件注册的所有账号将被禁止租用车辆。

8.用户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时应遵守“特治共享汽车”的相关规定,如实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用户的资料发生变更(如工作变动、住址迁移、联系方式变动或单位名称、单位迁址等信息)时,应及时通知特治汽车。如用户提供的身份信息存在明显不实,将承担因此产生的对用户自身、他人及特治汽车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

9.用户因个人原因需要申请退款账户内剩余金额时,需扣除平台在注册赠送金额活动中赠送的特定金额。

四、用户使用须知及禁止行为

1.“特治共享汽车”的车辆只能作为用户的自用车辆使用,用户不得将“特治共享汽车”车辆用于盈利性运营、竞赛、抵押、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用户不享有转租、转借、抵押、倒卖或其他任何损害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为;用户不得使用“特治共享汽车”车辆承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蚀品及违禁物品;用户不得酒后驾驶“特治共享汽车”车辆;用户不得使用“特治共享汽车”车辆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用户不得在损坏或非正式路面上行驶“特治共享汽车”车辆;用户应安全、合理地适用“特治共享汽车”车辆,如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或相关部门的扣车、对车主罚款的,该等损失和相关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用户承担,与特治汽车无关。

2.由于用户原因致使车辆牌照、证件物品丢失,除支付补办相关物品的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补办相关物品期间给“特治汽车”造成的停运损失,停运损失费用为800元/天,按实际天数由用户予以承担。用户若将车上物品带走,请于特治汽车客服通知后12小时内将车上物品送回指定地点;若超过12小时,特治汽车将按800元/天收取停运损失费,不满24小时以一天计算。如拒不承担相关费用,特治汽车有权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用户用车期间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如因危险驾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4.用户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车辆电费等费用,自行负责车上人员及财产安全。用户在使用车辆时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自行承担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相关责任。

5.在用车过程中“特治汽车”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用户应立即通知“特治汽车”。用户不得擅自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

6.由于用户自身原因(如:驾驶习惯、无操作、保管不当、酒驾、超速驾驶、违规停车等)对车辆造成损失,应由用户承担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

7.如携带不满3周岁的儿童乘坐机动车上路没有正确使用车上儿童安全座椅的行为将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

9.以下行为将被视为用户违约行为:

(1)提供虚假信息,或盗用他人信息的;

(2)将租赁车辆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无论该等第三方是否为“特治共享汽车”用户);

(3)服用酒精、麻醉品、或药物而驾驶车辆的,无论其是否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上述物品;

(4)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特治共享汽车的;

(5)不按协议约定交纳租金及各项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的;

(6)用户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7)擅自改装、拆除、更换、增设车内配备的任何物品的;

(8)利用任何方式方法危害“特治共享汽车”平台安全的;

(9)利用特治汽车或其提供的车辆,损害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的;

(10)将车辆行驶到任何没有铺设路面的土路上行驶或越野行驶,“特治汽车”以书面形式批准的除外。

(11)承载超出车辆核定限乘人数以外的乘客;

(12)恶意阻挡或损害车内行车记录仪;

10.用户承诺不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信息的: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散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0)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其他第三方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干扰本软件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12)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或公序良俗的其他内容;

11.用户如出现本条上述情形的,特治汽车有权终止双方之间正在进行的当次车辆租赁合同关系,同时特治汽车有权在不向用户发出通知的情况下,终止其使用汽车的权利和相应的用户资格。特治汽车有权行使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不经过法律程序而通过向用户发出通知而收回租赁车辆,用户按照通知要求归还所承租的车辆并承担租赁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用户不按照特治汽车的通知归还车辆的,则特治汽车有权自行取回租赁车辆,对于车辆中的物品特治汽车有权决定进行留置或返还,由此造成用户损失的,特治汽车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特治汽车有权追究用户相关法律责任并要求用户承担赔偿责任。如用户在使用权利终止后仍继续使用特治汽车的车辆的,特治汽车有权向公安机关报告车辆被盗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车辆。

五、用车服务说明

1.特治汽车是“特治共享汽车”平台服务的提供方,同时也对特治共享汽车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并能许可用户使用车辆,特治汽车对其提供之服务拥有最高解释权。

2.除非本协议另有其他明确规定,特治汽车在用户注册后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服务协议之规范。

3.特治汽车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在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特治汽车”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特治汽车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的暂停全部或部分的网络服务的权利。

4.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的“特治汽车”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自己承担。用户理解并接受其下载或通过“特治汽车”服务链接得到的资讯、产品及服务均系其自动搜索,特治汽车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自行承担风险,特治汽车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搜索结果满足用户的要求,不保证搜索服务不中断,不担保搜索结果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合法性。

5.终止服务:用户同意特治汽车有权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因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长时间未使用,或特治汽车认为用户已经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及精神,终止用户账号或本服务之使用(或服务之任何部分),并将用户在本服务内的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用户同意依本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用户承认并同意,特治汽车可立即关闭或删除用户的账号及用户账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此外,用户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用户的账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特治汽车对用户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押金规则

6.1 使用特治共享汽车,用户需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租车押金。当车辆发生损坏或因违章导致行政罚款而用户不按时承担相应责任时,特治汽车有权无需经用户同意而从租车押金中直接抵扣相应费用。

6.2 用户不再使用“特治共享汽车”软件平台租用车辆时,可通过软件平台向特治汽车申请退还押金。特治汽车接收客户退还押金申请后,将在7-15个工作日内审查用户资料是否完整、所有违章是否均已处理、所有违约及赔偿责任是否均已承担,在确认用户资料完整,上述责任均已承担后,特治汽车将通过软件平台向客户退还租车押金。用户押金随申请退还次数增加逐步累加。

6.3 用户交还租赁车辆后,特治汽车将对车辆进行验收,确认车辆是否存在破损、剐蹭、内外机件、部件、饰件、设备是否存在损坏、缺失、脏污等情形,如验车人员发现上述任一情况发生的,用户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特治汽车在向用户出通知后,有权直接从用户的租车押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赔偿费用。

6.4 用户在租车期间发生交通违章、交通部门处罚或因用户违规而导致租赁车辆被扣时,由用户方承担并支付罚款及其他损失。特治汽车将违章信息通知用户,用户应在10天内及时处理违章并缴纳罚款。因用户未及时处理违章、违规行为导致特治汽车受到损失的,特治汽车有权直接从用户的租车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6.5 租车押金依据本协议被扣除后,用户需补足租车押金,否则不能继续租用车辆。

6.6 用户租车押金为无息退换。

6.7 计费方式:起步价+分钟+公里数、日收费、周收费、月收费、相应的超公里数收费。

6.8 其他可能收取费用(另行APP上通知)。

七、车辆使用规则

7.1 特治汽车所提供的租车服务为收费服务,用户在使用该服务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计费结构为:起步价、使用时间、公里数、日收费、周收费、月收费、相应的超公里数收费(其他可能收取费用将另行APP上通知)。用户在使用特治汽车提供的租用车辆前将会获取到明确的收费提示,以及相关收费构成的要素。当用户进行预约、成功生成订单并开始使用租用车辆后,即表示用户已确认并愿意支付相关租车费用。用户在使用完租赁车辆后应及时支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逾期未予支付的,则特治汽车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抵扣相应金额,如抵扣后仍不足以支付的,有权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并按照拖欠费用日1%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7.2 用户在完成身份验证并交纳押金后可进行预约、使用、退还车辆,用户预约车辆后系统会为用户生订单,订单有效时间为15分钟,用户有15分钟取车时间,超过15分钟则自动取消订单,用户1天最多可取消3次订单。

7.3 用户在使用车辆前,应仔细检查确认车辆状况是否完好,若发现车辆存在异常问题或影响驾驶的,请勿使用该车辆并应拍照片上传至“特治共享汽车”APP,同时拨打客服电话反馈。如用户在使用车辆前未告知特治汽车客服人员车辆存在异常或其他影响驾驶的状况,则特治汽车视为本次服务所提供的车辆无任何异常或其他影响驾驶的状况。

7.4 用户在使用特治所提供的车辆时,应尽到合理使用义务,包括妥善保管车辆及车辆的内置物品,保持车厢整洁,如导致车辆被盗或受损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7.5 用户在使用车辆前,需确认车辆电量满足本次出行需要,若电量不足,请勿租用该车辆,若因用户未确定电量或因估算不足,造成行驶过程中车辆电量耗尽所造成的拖车救援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用户承担。

7.6 车辆电量与使用关系说明:

(1)车辆电量低于30%时无法租用(车辆未被租赁状态下)。

(2)行驶过程中,车辆电量低于30%时,车载音响播放显示文字提醒用户低电量需充电。

(3)行驶过程车辆低电量用户还车后,车辆无法租赁,需等电量达30%以上才可再次租车。

(4)用户还车需往指定网点还车,还车时间以用户实际操作完成还车流程时间为准。

八、事故和报告/责任或赔偿

8.1 特治汽车已为用户和车辆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包交通责任强制险、车损险、第三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等。

8.2 事故损失金额根据保险公司事故定损单或4S店修理清单确定。

8.3 用户在租车期间应谨慎驾驶。用户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意外事故。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了任何事故,应第一时间联系特治汽车的客服人员,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及保险公司报案。对于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任何保险理赔的调查和处理步骤,用户有责任全力配合特治汽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如因用户未能立即报告事故和/或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导致适用的保险不能出险进行理赔,用户应承担全部损失。如用户被判定为有责任的,则由用户承担一切超出保险公司理赔和/或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部分的费用,该项赔付义务不因任何原因灭失。若涉及第三方责任,用户应协助保险公司追讨应由该等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九、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政策

9.1 尊重用户隐私并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是特治汽车的一贯态度,本软件及服务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与隐私。特治汽车承诺,除非获得用户同意,本软件及服务不会收集、使用其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9.2 特治汽车有权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明示的方式获取、使用、储存和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特治汽车不会在未经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及用户保存在特治汽车的非公开内容。除非特治汽车被要求根据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披露(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

9.3 在不透露用户个人隐私资料的前提下,特治汽车有权对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将相关分析结果进行商业使用。

十、知识产权

10.1 特治汽车对本软件中所包含的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享有相应的权利。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软件及服务整体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归特治汽车所有。

10.2 用户在使用特治汽车服务时利用本软件及服务所发表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软件以及表演等原创信息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但是用户确认用户对该等信息的发表、上传行为视同为对特治汽车非独占地、永久地、不可撤销地授予该等信息相关全部知识产权的使用、复制等权利,并且用户同意特治汽车可转授权上述权利。

10.3 基于对数据的合法加工而获得的具有竞争性的数据权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特治汽车享有独立的使用权益而无须获得用户的同意。

十一、免责声明

1.鉴于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用户理解并同意特治汽车在以下情况下无需对用户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收益、数据资料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承担责任: (1)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导致本软件及服务障碍不能正常运作; (2)由于计算机病毒、木马、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电信部门及网络运营公司技术调整或故障、系统维护等原因而造成本软件及服务中断或延迟; (3)由于法律法规的变更、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等的命令、裁定等原因而导致的本软件及服务中断、终止或延迟。

2.尽管本协议中可能含有相悖的规定,特治汽车对用户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因何原因或何种行为方式,始终不超过用户在使用期内因使用特治汽车服务而支付给特治汽车的费用。

3.关于信息内容的投诉或举报。若用户在使用本软件及服务过程中,不慎受到合法权益的侵犯,用户有权通知特治汽车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置。

4.内容维权授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用户同意并授权特治汽车就用户在使用特治共享汽车期间发生的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独立判断:如果特治汽车发现、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的,特治汽车有权对此独立进行判断,对用户采取警示、终止/中止/限制APP使用功能或提出损害赔偿等措施。

12.2 若用户的行为给特治汽车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第三方的罚款、索赔、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等。仅律师费用需交纳我方三万元左右,以实际支出为准),特治汽车有权全额向用户追偿,而用户在本软件中的押金,特治汽车有权冻结并有权直接进行抵扣,如抵扣后仍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就剩余损失仍有权向用户继续索赔。

12.3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的的,一切后果需由用户自行承担,与特治汽车无涉,但特治汽车将根据法律规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用户处理此类纠纷。

十三、法律适用与管辖

13.1 法律适用:本协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中止/限制APP使用功能或提出损害赔偿等措施。

13.2 管辖:用户与特治汽车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解决无果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特治汽车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3 违章:若用户使用本平台车辆过程中产生违章行为,假如违章不产生扣分,需要直接把违章费用转款到本平台。假如违章产生扣分必须先交付押金再自行处理,若超过5天不处理,不交押金,则视为放弃。启动法律流程,后续将由我司法务部介入,一切后果需由用户自行承担(参照12.2条款,仅律师费用需交纳我方三万元左右,以实际支出为准),与特治汽车无涉。

13.4 充电:若用户使用本平台车辆过程中,未注意车辆用电情况导致电量为0,需支付300元车辆电池损坏费用。并且由此产生的拖车等相关费用,或者一些违法行为,自行承担后果!

13.6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原因需要车辆维修的,需要支付除正常使用车辆的费用外,还需承担车辆的加速折旧费,维修费用的25%,误工费另计(参照12.2条款)

13.7 用户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发生刮碰出保险,应承担次年的保险费的15%折扣费 (参照12.2条款)

十四、如何联系特治汽车

如果用户有任何的疑问、投诉、意见和建议,欢迎用户与特治汽车沟通反馈。

特治汽车的联系方式见下:

客服热线:0755-28910506

特治共享单车租赁服务协议

1.特别提示

1)本《特治共享单车租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是您(以下简称“您”或“用户”)与特治(深圳)智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我们”)之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订立的协议。

2)在您使用平台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前,请先仔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尤其是本协议中黑色加粗字体部分,以及含有限制或免除责任的内容、违约责任及赔偿、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

3)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勾选“阅读并同意”按钮或类似文字按钮,且完成全部注册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4)单车服务仅向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备骑行单车能力人士开放,无民事行为能力及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限制行为能力人谢绝使用。符合上述条件的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监护下阅读、理解及使用本服务。

5)用户注册成功后,特治共享单车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该帐号归特治共享单车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帐号的使用权。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用户承担帐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并就帐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6)您明确同意,本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制订、修改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发布,立即取代原协议及规则并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特治共享单车”服务,如您继续使用“特治共享单车”服务,即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2.知识产权声明

1)您了解及同意,除非本公司另行声明,“特治共享单车”租赁服务所提供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设计、零件、结构、车辆整体车身、图片等,均由本公司依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修改、反向工程、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前述内容。

2)“特治共享单车”单车涉及的Logo、“特治出行”等文字、图形及其组成,以及“特治共享单车”其他标识、徽记、产品和服务名称均为本公司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它处理,或者表示用户有权展示、使用或另行处理。

3)您理解并同意授权本公司在宣传和推广中使用您的名称、商标、标识,但仅限于表明您属于我们的用户或合作伙伴。

3.服务内容

1)“特治共享单车”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主要包括用户的注册登录、寻车导航、开锁、锁车、还车、故障上报、查询用车历史记录等。

2)“特治共享单车”提供的部分服务为收费的服务,用户使用收费服务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服务,我们会尽量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本公司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服务。

3)用户理解,本公司仅提供相关的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第三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4)用户通过使用平台上的扫码方式解锁“特治共享单车”,即视为开始租赁车辆,租金及相关服务费按照平台上显示的计费标准或计价规则开始计算。

5)用户到达目的地完成订单时,应及时进行车辆上锁,车辆上锁即视为租赁车辆结束。平台中会显示最终实际发生的租金及相关服务费,用户应使用相关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宝、余额等,具体以平台提供的支付方式为准)立即支付全部费用。

6)在用户拒绝支付或逾期支付租金及相关服务费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服务费、违章费用、维修费用、以及调度管理费、车辆管理费,本公司有权以合法途径行权,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送达催款通知、催款函、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用户存在上述行为时,本公司有权暂停用户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并通知暂停为用户提供服务。用户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不利法律后果。

4.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鉴于服务的特殊性,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中断、终止或致使中断、终止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包括收费服务及免费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服务属于免费服务,本公司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服务属于收费服务,本公司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代替性的收费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的服务费,本公司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2)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公司可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服务的平台设备、设施和软硬件进行维护或检修,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本公司无需承担责任,但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及免费的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存在问题;

●用户使用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支付相应服务费;

●用户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规则;

●用户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

5.使用规则

1)用户在申请使用服务时,必须向本公司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相关资料,且需要通过本公司的认证后方能开始使用软件。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更新过程中,本公司有权暂停该用户的使用权,经过本公司对更新信息的再次认证后方能继续使用软件。

2)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在使用“特治共享单车”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遵守所有与本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特治共享单车”服务侵犯本公司的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非经本公司许可的商业广告;

●不得利用“特治共享单车”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特治共享单车”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本公司的行为;

●不得利用“特治共享单车”提供的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者其他任何违反公序良俗或非法的信息资料;

●未经本公司同意,用户不得以除正常骑行外的任何其他方式将特治共享单车或其任何部件转移至任何地区;

●不得私自组装、改装、拆卸“特治共享单车”的零部件或自行更换“特治共享单车”的零部件,亦不得在“特治共享单车”上添加任何不属于“特治共享单车”的组件或配件进行骑行。若用户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造成任何自身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得通过各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毁坏二维码、使用私人锁具)长期占用某特定“特治共享单车”;

●不得将“特治共享单车”停放在非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私有住宅内、办公大楼内等限制他人接触使用“特治共享单车”的区域);

4)本公司有权对用户使用“特治共享单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免费或付费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存储在本公司的内容进行审核),如用户在使用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本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的影响。因用户自身行为需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由用户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5)本公司有权基于其独立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特治共享单车”或本公司等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违反本协议下的原则或者作出有损本公司或“特治共享单车”的行为等),不经事前通知用户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用户服务,且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当用户因本条原因被暂停、中断或终止服务时,用户应按照本公司指示行事,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且本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6)用户应为符合骑行自行车上路的年龄(16周岁以上)及身体条件的健康人士。用户如患有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安全骑行的如癫痫、心脏病、高血压、暂时性眩晕、视力障碍、听觉障碍、残疾等各种疾病的,不得使用本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6.权利与义务

1)用户权利与义务

●用户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骑行地的特殊规定,服从交警的指挥和处理;

●遵守与车辆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驾驶车辆不得饮酒、醉酒,不得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

●未经授权,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侵入、访问、记录、盗取、传播车辆服务系统的数据和相关信息;

●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车辆租赁服务进行任何损害本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车辆租赁服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不论车辆处于上锁或开锁状态,用户不得以除正常骑行外的其他方式将车辆或其他任何部件转移到任何区域;

●用户应当遵守本协议用户骑行相关规定,用户违反规定不当使用车辆的,本公司有权依据规定通过平台对该用户的帐号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信用分值、临时或永久冻结用户帐号或限制或停止向其提供车辆服务,并且将视情况进行报警处理;

●用户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如用户不幸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户能证明该意外或事故是因车辆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导致的或是由于本公司原因造成的,否则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注册、使用、骑行、停放车辆,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于车辆扣押的,用户有义务在依法缴纳相应罚款或者承担其他行政处罚后,要求有关部门解除该等车辆的扣押措施并赔偿本公司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车辆扣押产生的停运损失、车辆被损坏、丢失后产生的损失);

●用户在实际使用车辆前应尽到充分的注意及检查义务,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有效,熟悉车辆的性能和安全装置。用户对于发现故障的车辆,应停止使用。若该车辆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用户仍坚持骑行的,用户应承担因此所导致的不利后果;

●用户还车时应将车辆妥善上锁且完成相关还车手续。若出现车锁故障导致无法上锁的情况,用户需保管好所使用车辆并第一时间拨打客服电话,以便能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车辆安全并处理故障。在车辆车锁不存在故障的情况下,因用户原因不上锁或者未成功履行还车手续,而造成车辆失窃、损坏的,用户应向本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用户在租赁车辆期间及还车期间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本公司无保管义务,相应的财物遗失风险由用户承担;

●用户在租赁车辆期间造成车辆损坏的,具体包括用户私自拆解车辆、用户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任何第三方再用户租赁期间损坏车辆等情形,用户应按照车辆实际价值及车辆停运损失、车辆维修费用等对本公司进行赔偿;

●用户私占车辆的,包括但不限于给车辆上私锁、将车辆置于其他用户无法使用的地点等,用户应当归还车辆,并赔偿本公司因车辆停运遭受的全部损失。如因用户私占造成车辆损坏的,还应当按照车辆实际价值、维修费用等对本公司进行赔偿;

2)“特治共享单车”权利与义务

●为提高用户体验,本公司将不断优化电子围栏技术以明确运营范围,并通过平台向用户展示城市运营区、非运营区等,请用户在用车前查看该运营范围。用户到达目的地完成订单时,需将车辆停放至平台推荐的运营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要求的其他停车点,避免将车辆停放至平台划定的运营范围外的区域、明文禁止共享车辆进入的区域等,否则本公司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用户的不当行为的影响,并有权向用户收取相应车辆管理费、调度管理费;

●为规范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车辆的用户(以下称“深圳用户”)的使用行为,应当地监管部门要求,针对深圳用户进行如下用车行为管理:

a.用户将车辆停放在运营区外或者非运营区内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调度管理费。

b.用户将车辆停放在非运营区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管理费。

c.如用户在一个自然年出现3次上述行为的,本公司除了向用户收取费用外,可该自然年内限制用户租赁车辆。如用户对上述费用收取有异议的,可以向本公司客服申诉,申诉成功的将对用户进行返还。

7.免责声明

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转租、转借、转交于他人使用、骑行载人、物品超重、挂载不当等不当行为);因其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公司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对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于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电力故障、罢工、暴乱、火灾、自然灾害、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者因第三方原因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结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于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服务;

●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8.违约责任及赔偿

1)如本公司发现或受到他人举报您有或涉嫌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暂停、冻结、终止您使用“特治共享单车”帐号、相应的押金、余额及相应的一切衍生服务,并且公司有权根据调查结果自押金中暂停、冻结或扣除相应赔偿部分金额,若押金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2)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本公司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本公司租金、车辆损失或本公司为追究用户责任产生的合理诉讼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合理的商誉损失等)。

9.通知送达

本公司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软件内公告或消息、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且该等通知应自发送之日视为已向用户送达或生效。

10.争议解决及其他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及与之相关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